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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OPPO被起诉!涉及华为专利

近年来,NPE(Non Practicing Entity, 即非专利实施主体)、“专利流氓”(Patent Troll)等已成为知识产权行业的热词。中国企业在国外遭遇NPE诉讼的报道屡见不鲜,中国国内也升起了NPE诉讼的战火。


就在最近,OPPO和小米再次遭遇NPE诉讼,并同时对超清编解码有限公司(Crystal Clear Codec)的专利进行无效挑战。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显示,复审无效部智能制造处近日收到十件无效宣告请求,涉及专利权人为超清编解码有限公司(Crystal Clear Codec)的五件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人分别为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和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上述五件专利权涉及语音识别领域的标准专利。

公开资料显示,超清编解码有限公司(Crystal Clear Codec)所拥有的6个EVS技术专利家族中,其中包括114个授权专利和13个未决专利,是从华为转让而来。

除了在国内起诉小米、OPPO外,CCC还在多个法域使用华为专利发起了专利诉讼。2021年4月,CCC使用华为的6件EVS专利在美国起诉了LG电子。值得注意的是,小米和OPPO在国内无效挑战的6件专利也是CCC起诉LG时用的6件专利。

什么是NPE

从上诉案件可以看出,小米和OPPO发出的无效挑战,均是为了对抗NPE公司发起的诉讼。那么,什么是NPE呢?

NPE在法律上并无定义,实务中一般认为NPE是指不从事产品的制造和销售,只通过专利的市场化运作来盈利的主体。NPE是一个中性词,与带有贬义色彩的“专利流氓”并不等同。对NPE的评价,仍是见仁见智。目前在中国大陆活动的NPE大致可分为四类,即科研型NPE、转化型NPE、中介型NPE及诉讼型NPE, 不同类型的NPE在诉讼活动上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1.科研型NPE

科研型NPE指通过自行研发而成为专利权人,但本身不实施专利的主体。科研型NPE以研发为主,或多或少地进行专利的转化和运用,但较少提起专利诉讼。中科院机构属于较为典型的科研型NPE。

深圳中科院知识产权投资有限公司据称是中国科学院唯一一家从事知识产权商业运营的公司,依托中科院强大的研发能力,提供知识产权代理、许可、转让、维权等全流程服务。作为知识产权运营的一环,该公司于2017年5月对LED行业巨头美国科锐公司等提起了两起专利侵权诉讼,受到业界的关注。

2.转化型NPE

转化型NPE指原为专利实施主体,后因故退出实体业务,但仍保有专利的主体。对于转化型NPE而言,知识产权是其重要资产,出于摆脱困境或回收成本考虑,会通过诉讼或行政查处等方式,想方设法让其知识产权“变现”。合适的价格往往是解决这类纠纷的关键因素。

手机行业的某A公司就属于转化型NPE。该公司发展初期势头良好,但后来因资产被冻结而停止运营。A公司向行政机关投诉某知名手机公司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权。该案中,虽然行政机关支持了其主张,但法院最终撤消了行政机关作出的停止销售的决定。

3.中介型NPE

中介型NPE是指为专利交易提供中介服务的主体,包括在国家政策和政府推动下成立或加入的专利运营公司。中国正在建设的1+2+20+N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中的各服务机构就可以划归为中介型NPE。

现阶段的中介型NPE的主要目的在于促进专利的转化和运用,盘活闲置专利,鲜有主动进行专利攻击的报道。但近年来,一些民营中介型NPE的商业模式已扩展至直接参与专利交易或代客运营,随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大以及专利资源的增加,这类NPE很难保证不会走得更远。

4.诉讼型NPE

诉讼型NPE指基于其拥有的专利在市场上寻找使用其专利的目标公司,以诉讼威胁或提起诉讼为手段,迫使对方支付许可费或通过法院判决得到赔偿金而获利的主体。诉讼型NPE虽然在国内尚未成大气候,但近年来逐渐活跃,引起行业和媒体的高度关注。

诉讼型NPE按其来源地不同,可进一步分为本土诉讼型NPE和外来诉讼型NPE。本土诉讼型NPE涉及行业较广,虽然目前尚不成熟,但其组织化与专业化程度正在逐步提高。不过,近来有一类特殊的本土诉讼型NPE,利用其多项专利发起批量诉讼,但其专利随后被无效的比率却奇高,引起了业内人士担忧。这一类特殊的NPE更像传统意义上的“专利流氓”,被认为有恶意诉讼之嫌,无实质审查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制度给其造成可乘之机。

虽然目前已浮出水面的外来诉讼型NPE数量还很少,但其专利质量较高,主要针对通信、半导体等高科技领域的在华外企提起诉讼,目的在于验证其商业模式在中国的可行性并试探中国司法机关对NPE的态度。随着中国专利保护力度的加强和市场容量的扩大,在欧美的活动空间受到压缩的外国NPE可能会更多地将目光转向中国市场,也不排除其与本土NPE联手的可能性。

NPE公司起诉国内企业已成为常态

由于中方企业过去在专利方面的法律意识过于浅薄,未注重这方面存在的利益所在,很容易被NPE公司所套路。因此,这些NPE企业早已将中国手机企业看成最主要的“肥羊”。

早在2018年11月,美国NPE高清编解码科技公司以4项EVS专利被侵权为由,相继在国内对小米、vivo、OPPO、TCL等多家国产手机厂商发起诉讼。次年,小米与高清编解码科技公司达成和解并获得许可,案件以撤诉告终。

2021年4月,一家名为VoiceAge EVS LLC的美国特拉华州公司在当地提起诉讼,指控小米侵犯了5项EVS编解码标准必要专利。VoiceAge EVS在指控中明确提到小米Mi 9T智能手机涉嫌侵权。

迫于德国禁令的压力,小米与 VoiceAge EVS 签订了专利许可协议,专利诉讼案件以 VoiceAge EVS 撤诉告终。

与小米的遭遇相似,国产厂商OPPO同样遭遇了德国公司NPE VoiceAge EVS的专利诉讼。与小米不同的是,在这次诉讼案中,NPE VoiceAge EVS的一件标准必要专利被宣告无效,OPPO取得这场诉讼的胜利。

其实,这已经不是OPPO第一次取得对专利流氓的胜利了。早在七月份,在印度尼西亚,法院就驳回了诺基亚诉讼OPPO的所有专利侵权案件,并判定需要由诺基亚承担全部的诉讼费用。与上述的NPE VoiceAge EVS一样,诺基亚也是一个标准的专利流氓,不仅是国产厂商,就连苹果都曾经被纠缠过。

而OPPO能够在印尼、德国接连取得胜利,证明其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的、完整的专利保护体系,有着充分的应对经验,因此,国内企业要想避免被“专利流氓”继续缠上,应该学习下OPPO的做法,尽快完善自己的专利保护体系。

来源:维科网电子工程